市有关单位,各县(市、区)、功能区发改(经发)局、各县(市、区)民宗局、龙港市民宗侨务局,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组宣部,浙南产业集聚区(经开区)统战和群团工作部,雁荡山管委会文化宗教局:
现将《温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温发改规划〔2021〕139号温州市发展改革委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《温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.pdf
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
2021年8月27日
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