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预期效果是什么?
一是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,探索形成一批行业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特色应用案例,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创新突破、产业体系优化升级,推进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和安全应用。二是基于试点实证,进一步验证试点管理及技术要求,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要求、批准流程、管理机制,支撑相关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制修订,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,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三是形成各部门、各地方横向协同、纵向联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,同时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生产、上路通行提供更加系统完善的配套政策、基础设施等支持保障,构建汽车、能源、智慧城市等融合互动的产业生态。四是支持建立产业链协同参与、行业机构支撑的创新机制,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、检验检测、安全评估等支撑能力建设,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撑保障,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协同创新与高质量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