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问《政府投资条例》所称的政府投资,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,包括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、技术改造等如何定义“固定资产投资建设”的范围?是否指“工程”,与工程无关的固定资产,例如:家具、办公设备、信息系统等,是否也属于本条例规定范围?
根据《关于印发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》的通知》(发改投资〔2020〕1439号)第二条,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在中国境内建设的,有一个主体功能、有一个总体设计、经济上独立核算、按照《政府投资条例》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管理的建设单位(活动)。家具、办公设备等单独购买活动,一般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