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建设部关于印发<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07〕670号)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1号令废止。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5〕299号),目前工程监理费已经全面放开,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。
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