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各有关单位,各县(市、区)、功能区发改(经发)局,各县(市、区)人力社保局(人力资源局),龙港市委组织部、龙港市社会事业局:
现将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温发改规划〔2021〕85号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.pdf
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6月17日
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