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各有关单位,各县(市、区)发改局(经发局)、资规局(分局):
现将《温州市基础测绘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温发改规划〔2021〕83号 关于印发《温州市基础测绘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的通知.pdf
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1年6月16日
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7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