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函〔2023〕115号)附件将“投资规模大、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”纳入“积极创造条件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范畴,请问目前是否有相关标准,指导地方制定特许经营方案?
收费公路项目大多属于地方事权,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收费公路新建(含改扩建)项目是否属于“投资规模大、建设难度高”的认定标准进行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公开,选择特许经营者时将民营企业参与情况作为重要的评标标准;未作统一规定的,原则上应按照附件清单中的第二类项目进行招标,不宜在公开招标前即认定为第三类项目。